新闻网讯 近日,我校成立了教职工违纪处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处室领导共同组成,其职责范围在于研究对违反行政纪律教职工的处分;接受受行政处分教职工的申诉,研究并决定对违反行政纪律的教职工经申诉后是否给与或减轻行政处分。对于教职工的行政处分,由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和监察处提供相应的违纪材料及处理意见,一并交小组办公室。
据悉,该领导小组定期集中研究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对教职工的处分以国家、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通过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处分意见。违纪教职工的行政处分决定将由校长签发,学校行文,并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责任编辑:刘胜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