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正值中南学子陆续从各地返校之际,天公有些不作美,又是风又是雨不说,还来了股“倒春寒”,但春寒料峭中有条消息却让人倍感温馨。
前几日,艺术学院环艺0602班的吴小娇同学在校内捡到一笔600元现金。意外获财,她首先想到是不是据为己有,而是自己类似丢钱的经历,
“自己丢的钱虽然没有这么多,但失主焦急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想到这,吴同学毫不犹豫地拨通了学院分团委书记喻俊的电话告知此事,并希望能尽快找到失主。
漫步校园,我们时常看到的是寻物启示。既有不慎遗失的手机、眼镜等,也有开水瓶、衣服、棉被等。贴寻物启示是失主寻物的最后一丝希望,但最终是失望者不少。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招领启事与寻物启示的不对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有些拾金者将物品据为己有了。当然,如果仅是善意的推测,也不排除有些拾金者找了失主但却没找到,或者不用寻,失主已经找到了。
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将构成非法侵占罪。尽管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但法律不见得是解决所有问题最有效的途径。
以失金与拾金为例,拾金者如据不归还,当数额较大时才构成非法侵占。校园里的物品多数尚不能以数额较大论之。再者,即使通过法律来解决,到头来,还不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拾金时不是想到据为己有,而是换位思考一下。吴小娇同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作出了表率。这种换位思考的办法,无疑是我们有效解决校园遗失与寻物的有效途径之一,值得提倡。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之际,我们期盼诸如吴小娇同学这样的文明、和谐之举,能随同春风一样吹遍校园,并能在中南分校的校园里生根、开花、结果并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