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在线讯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今年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工作开始启动,我校共有18个名额,学校公示核准后的名单将于11月10日上报湖北省教育厅。
按照要求,学院领导、素质导师、教学秘书组成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学院在11月3日前必须公示学生名单。学校也将在11月5日至11月10日对学院评选推荐的学生进行公示。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目前尚未启动。
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非专业素质方面特别突出,本学年度获“优秀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