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上年度中南分校举行的国家奖学金发放大会现场
中南在线讯 12月3日,学生工作处发出通知,全面部署200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今年,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总人数接近2000人,其中湖北省分配给中南分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为18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268人,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630人。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分为3等,即一等3000元每生每年、二等2000元每生每年、三等1000元每生每年。
本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2月4日-12月7日的学生申请阶段。各学院将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并将相关书面申请证明材料交学院素质导师处,学院汇总。第二阶段为12月8日-12月12日的学院评审阶段。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素质导师审核推荐情况(国家助学金要参考班级学生、班委会意见),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候选推荐名额,并于12月12日前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于12月12日中午12时前交给学生工作处。第三阶段为12月13日-12月20日的学校评审阶段。学生工作处将各学院的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名义上报。
通知同时就几个具体问题做出强调,要求各学院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学生。评选工作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定办法执行,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参加评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