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在线讯 4月22日,2009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高校名单正式对外公布。截止2009年4月14日,全国共有2380所高校具有2009年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另有30所高校因种种原因受到教育部“黄牌”警告,其中湖北有3所。
据悉,每年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名单,是教育部为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引进社会监督机制,增强政府信息服务功能,确保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必要的规格、质量和正常的办学秩序的一项具体举措。
2009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高校名单,按学校所在地、办学类型、科类等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70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院校(共1207所);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8所);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85个)。公布的名单未包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
教育部称,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教育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
湖北是全国高教大省,共有125所院校具有2009年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其中,武汉大学等普通本科高校35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54所,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等独立学院31所,湖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分校办学点5个。
此外,教育部还对24所高校发出“黄牌”警告,要求主管部门须严格控制这些院校2009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另有6所在2008年违规、违纪招生办学的院校,也被教育部亮“黄牌”,并被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办学秩序。30所“黄牌”院校中,普通本科高校2所,独立学院3所,高职院校25所,从学校性质上来看,民办高校占有较大比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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