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在线10月30日消息 湖北省教育厅将对独立学院本科专业首次进行教学合格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将被撤销。为做好此次评估工作,10月30日下午华中师范大学教育评估中心黄金山博士应邀来校做评估报告。
去年12月,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按照规定,独立学院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的全面自评工作,而全省普通本科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将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将从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专业基础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7项评估指标、20个主要观测点进行。
对于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将给予“撤销专业”处理。对于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限期1年整改,整改期间给予其“限制招生”、“学校一年内不得增设新的本科专业”的处理。若经专家组复评确认合格,可予以“合格”;复评仍“不合格”者,给予“撤销专业”处理。
作为评估方案的设计之一,黄金山博士指出,专业评估不是为了为难谁,而是为了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他介绍,实验室建设是很多独立学院建设的薄弱环节,评估时将会现场抽学生做实验,以检验学生的动手能力。评估学校如对评估结论不认可,可以向省教育厅进行申诉。
教务处长李继宗教授主持评估报告会,校办、人事处、学工处、宣传处、资产处、财务处负责人,教务处全体人员、全体督导、各学院院委会成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全体教师等参加评估报告会。(完)